典故探源 |
【典故名称】楚弓楚得 【首字拼音】C 【典故别称】人亡弓人得之、楚得楚弓、楚弓楚得、遗弓、楚弓 |
【典源】汉刘向《说苑.至公》:“楚共王出猎而遗其弓,左右请求之。共王曰:‘止,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焉?’仲尼闻之曰:‘惜乎其不大,亦曰“人遗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也?’”◇此事《公孙龙子.迹府》、《孔从子》并《孔子家语.好生》等亦载。《吕氏春秋.贵公》载略有不同,谓:“荆人有遗弓者,而不肯索,曰:‘荆人遗之,荆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闻之,曰:‘去其荆而可矣。’老聃闻之曰:‘去其人而可矣。’故老聃则至公矣。”“荆”为古代楚国的别称。 【释义】楚王丢了弓不去寻找,因为他认为弓丢在楚国,拾到的也是楚国人。而孔子则认为弓是人用的,只要是人拾到都一样用,不必一定要是楚国人。后遂以“人亡弓人得之、楚得楚弓、楚弓楚得”等说明此处有失而彼处有得,在一定的范围内利不外溢;用“遗弓、楚弓”等称丢失而为他人得到、对他人也有益处的事物,亦借指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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