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探源



【典故名称】齐眉  【首字拼音】Q  【典故别称】 

【典源】《后汉书·逸民列传·梁鸿传》:“遂至吴,依大家皋伯通,居庑下,为人赁春。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
【释义】指夫妻间互敬互爱。唐李绅《趋翰苑遭诬拘四十六韵》:‘俯首安赢业,齐眉慰病夫。”宋黄庭坚《乐寿县尹吕氏挽词》:“剪警宾筵盛,齐眉妇礼闲。”另参见“伯鸾妻”、“齐眉”、“孟光案”、“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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