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探源 |
【典故名称】陆贾分金 【首字拼音】L 【典故别称】 |
【典源】《史记·哪生陆贾列传》:孝惠帝时,吕后专权,陆贾“自度不能争之,乃病免家居。以好峙田地善,可以家焉。有五男,乃出所使越得橐中装卖千金,分其子,子二百金,令为生产。陆生场居髦浮坎车驷马,从歌舞鼓琴瑟侍者十人,宝剑直百金,谓其子曰:与汝约:过汝,汝给吾人马酒食,极欲,十日而更。所死家,得宝剑车骑侍从者。”’ 【释义】指官吏退休后安排家业,分发钱财。唐骆宾王《帝京篇》:“陆贾分金将宴喜,陈遵投辖正留宾。”另参见“陆家宝剑”、“陆贾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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