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探源



【典故名称】河阳一县花  【首字拼音】H  【典故别称】河阳一县花、河阳花县、花县、花满县、满县花、河阳花飞、县如花、繁花一县、潘安县、潘县、潘花、花间为令 

【典源】唐白居易《白帖》:“潘岳为河阳令,满植桃李花,人号曰河阳一县花。”
【释义】潘岳做河阳县令时,满县栽花,后遂用“河阳一县花、河阳花县、花县、花满县、满县花、河阳花飞、县如花、繁花一县、潘安县、潘县、潘花、花间为令”等赞誉地方的美好;称扬官吏的勤于政事、善于治理。或借写花美,或巧称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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