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国粹论坛 (http://www.zhgc.com/bbs/index.asp) -- ●征联信息 (http://www.zhgc.com/bbs/list.asp?boardid=53) ---- 23.10.15截止:乐清市“怡宁杯·孝为先”诗词楹联大赛全国征稿启事 (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53&id=571664) |
| -- 作者:梁星 -- 发布时间:2023/8/18 12:56:14 -- 23.10.15截止:乐清市“怡宁杯·孝为先”诗词楹联大赛全国征稿启事 近年来,乐清市“浙江有礼·孝行乐清”县域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涌现出一大批各级“好人”和“道德模范”,民间还涌现出一批志愿服务组织。为进一步引导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的良好社会风气,在“首届感动乐清人物”刘奶奶诞辰100周年之际,全市积极推进以助力100名学子完成学业、征集100首孝善诗联、创作100幅慈孝书画作品等为主要内容的“10个100活动”,开展“怡宁杯·孝为先”诗词楹联有奖大赛,并从中精选100首诗词楹联。现将大赛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二、主承办单位 三、征稿要求 四、奖项设置 五、有关事项 乐清市诗词与吟诵学会 |
| -- 作者:联瓮捉鳖 -- 发布时间:2023/8/18 13:22:15 --
这奖项设置真的是 等级奖大口喝酒大块吃肉,优秀奖连汤都喝不上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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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醉卧联乡 -- 发布时间:2023/8/18 16:09:34 -- (二)凭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版)领取奖金。 |
| -- 作者:联瓮捉鳖 -- 发布时间:2023/8/18 17:02:39 --
知识盲区,这是啥? 以下是引用醉卧联乡在2023/8/18 16:09:34的发言: (二)凭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版)领取奖金。 |
| -- 作者:一如既往 -- 发布时间:2023/10/10 14:16:07 -- 凭增值普通发票(电子版)领取奖金,这不是难人吗? |
| -- 作者:联瓮捉鳖 -- 发布时间:2023/10/10 15:23:07 -- 这个门槛难倒大部分外人 |
| -- 作者:三瓣子 -- 发布时间:2023/10/12 15:03:51 --
以下是引用一如既往在2023/10/10 14:16:07的发言: 凭增值普通发票(电子版)领取奖金,这不是难人吗? 如果您获奖了,就在您当地税局,按所得奖金数开具发票(税务部门会收取一定税费的),您再凭发票(既然要求电子发票,可直接手机发送)给主办方,领取奖金 |
| -- 作者:呵呵呵呵呵 -- 发布时间:2023/10/13 14:46:29 -- [讨论] 你混淆了“个人所得税”VS增值税 收款人(即获奖人)开具的是《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不是《增值税发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23/10/13 14:53:31编辑过] |
| -- 作者:呵呵呵呵呵 -- 发布时间:2023/10/13 14:50:17 -- 你混淆了“个人所得税”VS增值税 收款人(即获奖人)开具的是《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不是《增值税发票》 1、你说的获奖人,被扣除20%奖金交纳“个人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在税务局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2、该《对联征稿启事》说的“增值税发票”,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个人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只有办理了《税务登记证》的企业、个体户商户在收款时才可以开具。 3、个人所得税20%税率的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动队队歌征集大奖赛获奖作者的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复函》 国税函发[1994]448号 1994-08-01 国家体委: 你委(94)体训局字27号《关于申请向运动队队歌征集大奖赛获奖作者颁发奖金免税的函》收悉,现函复如下: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个人因参加由国家体委训练局、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等单位联合主办的“营多杯”中国体育运动队队歌征集大奖赛而获得的奖金收入,属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应税项目,不属免税范围。因此,对参加“营多杯”中国体育运动队队歌征集大奖赛获奖作者的奖金收入,应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20%比例税率金额计算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主办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特此函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23/10/13 14:55:39编辑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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