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余仁杨
-- 发布时间:2016/1/6 15:38:31
-- 16.01.18截止:黑龙江兰西县关于开展楹联诗词征集活动的通知(本县)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DI3ODM4Mw==&mid=401729584&idx=1&sn=3072c56252f1d7dbfa245076bba66fff&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微兰西』关于开展楹联诗词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6-01-06 微兰西 通知 中共兰西县委宣传部 兰西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开展楹联诗词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 按照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楹联诗词征集活动》(绥宣通〔2016〕1号)文件要求,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楹联诗词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创作主题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突出赞颂“十二五”期间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人民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憧憬“十三五”美好未来。 二、创作要求 1、提交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能够反映社会发展、富有时代气息、表达真情实感。 2、语言高雅,格调清新,能够传播正能量。 3、符合楹联和诗词格式体例,楹联单联字数为5字以上,诗词为原创的格律诗或小令词。 4、每位参与者提交作品不限数量 。 三、征集时间 2016年1月6日至1月18日。 四、作品展示 筛选出来的优秀作品陆续在《绥化日报》、绥化广播电视台、《绥化晚报》、绥化新闻网、“绥化网信”微信公众号、《大平原》、《绥化文艺界》、“微兰西”微信公众号、兰西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刊(播)发。 五、注意事项 1、征集作品凡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责任。 2、主办单位对征集作品拥有宣传使用权。 3、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均视为认同本活动所有条款。 4、作品统一组织报送至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联系人:李东辉 电子信箱:xcbldh@163.com 联系电话:0455-5623162 中共兰西县委宣传部 兰西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1月6日 编辑:兰西县互联网信息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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