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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余仁杨
--  发布时间:2016/1/6 15:38:31

--  16.01.18截止:黑龙江兰西县关于开展楹联诗词征集活动的通知(本县)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DI3ODM4Mw==&mid=401729584&idx=1&sn=3072c56252f1d7dbfa245076bba66fff&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微兰西』关于开展楹联诗词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6-01-06 微兰西

  通知
  
  中共兰西县委宣传部
  兰西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开展楹联诗词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
  按照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楹联诗词征集活动》(绥宣通〔2016〕1号)文件要求,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楹联诗词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创作主题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突出赞颂“十二五”期间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人民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憧憬“十三五”美好未来。
  二、创作要求
  1、提交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能够反映社会发展、富有时代气息、表达真情实感。
  2、语言高雅,格调清新,能够传播正能量。
  3、符合楹联和诗词格式体例,楹联单联字数为5字以上,诗词为原创的格律诗或小令词。
  4、每位参与者提交作品不限数量 。
  三、征集时间
  2016年1月6日至1月18日。
  四、作品展示
  筛选出来的优秀作品陆续在《绥化日报》、绥化广播电视台、《绥化晚报》、绥化新闻网、“绥化网信”微信公众号、《大平原》、《绥化文艺界》、“微兰西”微信公众号、兰西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刊(播)发。
  五、注意事项
  1、征集作品凡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责任。
  2、主办单位对征集作品拥有宣传使用权。
  3、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均视为认同本活动所有条款。
  4、作品统一组织报送至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联系人:李东辉
  电子信箱:xcbldh@163.com
  联系电话:0455-5623162
   中共兰西县委宣传部
   兰西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1月6日

  
  编辑:兰西县互联网信息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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