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国粹论坛 (http://www.zhgc.com/bbs/index.asp) -- ●征联信息 (http://www.zhgc.com/bbs/list.asp?boardid=53) ---- 15.06.10截止:关于开展“把楹联写在党旗上” “诗词飞扬党旗飘”楹联、诗词征集活动的启事 (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53&id=414388) |
| -- 作者:中山道人 -- 发布时间:2015/5/14 9:39:54 -- 15.06.10截止:关于开展“把楹联写在党旗上” “诗词飞扬党旗飘”楹联、诗词征集活动的启事 http://www.longmen.gov.cn/zw/gg/20651.jsp中共龙门县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5-05-14 09:14:52 点击:4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进一步讴歌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全县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根据中央和省、市宣传部通知要求,我们面向全县开展“把楹联写在党旗上”、“诗词飞扬党旗飘”楹联、诗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应征作品须为楹联、古体诗词两种形式。作品要求围绕“把楹联写在党旗上”、“诗词飞扬党旗飘”的主题,力求反映中国共产党94年来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内容昂扬向上,充满正能量,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县征集作品。凡从事或爱好楹联、古体诗词创作的全县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均可参加此次征集活动。 三、创作评审 中国楹联学会、中华诗词学会成立编辑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6月15日至25日,对征集到的楹联诗词作品进行评奖、评选出一等奖数量为10幅楹联、10首诗词,二等奖数量为20幅楹联、20首诗词,三等奖数量为70幅楹联、70首诗词。 四、征集时间及投稿方式 1.征集时间:2015年5月13日至6月10日。 2.投稿方式:应征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于6月10前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县文联邮箱:lmwl7780126@126.com,由县文联向《人民日报》、中国文明网等报送。 咨询电话:7780126 联系人:李桃娟 中共龙门县委宣传部 龙门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5年5月13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5-5-14 9:40:23编辑过] |
| -- 作者:中山道人 -- 发布时间:2015/5/14 9:40:49 -- 面向全县征集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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