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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中山道人 -- 发布时间:2014/7/28 21:19:26 -- 14.08.05截止;关于征集塔下寺楹联书法作品的通知
县书法家协会、社会各界人士: 为进一步提升塔下寺的文化内涵,对修缮后的山门、大雄宝殿等文物本体原有楹联进行进行重新书写、拓印,书写新建亭、阁、廊道的名称、对联等,特公开征集塔下寺楹联书法作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塔下寺占地20余亩,据县志记载,兴盛时有厢房、大士阁、文昌阁、霞爽阁、观澜亭、水心亭、飞云亭、清音堂、祈嗣堂(注生堂)、传芳塔等名胜,为旧时县境十三寺中香火最旺的寺庙。 二、征集书法作品内容 1、“三蓝一景”(用于塔下寺山门正面); 2、“源流舜水,道衍湘山”(用于山门两侧对联); 3、“城树村烟开画苑,山云水月护禅关”(用于两侧书对联两侧); 4、“登临峻塔登一级亮一级豁然开朗;朝拜佛圣朝我心净我心越发虔诚”(用于两侧对联); 5、“举足升陛便抵乘灵飞锡杖,回头是岸未妨送客过溪桥”(用于两侧对联); 6、“境胜袛园”(用于山门上方牌匾); 7、“大雄宝殿”(用于大雄宝殿门楣上悬挂大匾); 8、“观澜亭”(用于观澜亭牌匾); 9、“度一切苦,现千手身”(用于观音阁门前联); 10、“西域无双境,南平第一山”(小山门对联); 11、“层出云亭光翼轸,环吞舜水化鱼龙”(塔下寺两侧对联); 12、“塔下寺”(牌匾); 13、“峻塔凌霄”(牌匾); 14、“大雄宝殿”(牌匾); 15、“禅”、“佛”(大字牌匾)。 三、征集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书写字体不限,应体现蓝山风土人情、民俗文化、人文精神等,与塔下寺周围景观环境相符,篆书、草书另附释文。 2、作品要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和审美价值,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四、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请另附纸或在作品背面左下角书写作者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邮寄或直接送往蓝山县书法家协会陈学春处。收件地址:蓝山县教育局教研室,联系电话:13707467522。 五、评选奖励 由活动主办单位邀请蓝山文艺及书法专家学者组成评委团,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作品一经选用,将给予作者一定奖励、颁发纪念证书。优秀作品将统一进行展出,并收藏。 六、其他事项 1、所有应征作品要求必须是作者原创,若由此引起任何关于版权的争议纠纷,皆由作者自行负责。 2、参与征集活动的作者,即视为主办单位拥有对其应征作品在塔下寺内的使用权。 3、征集时间从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8月5日止,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蓝山县塔下寺修缮工程指挥部 2014年7月10日 [编辑:黄俊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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