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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1.30截止:宝鸡市金台区普法征联大赛启事  (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53&id=358299)

--  作者:大河坎
--  发布时间:2013/8/13 21:12:05

--  13.11.30截止:宝鸡市金台区普法征联大赛启事

13.11.30截止:宝鸡市金台区普法征联大赛启事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金台普法征联大赛,现就有关事项启事如下: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

中共宝鸡市金台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

2、承办单位:

中共宝鸡市金台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宝鸡市金台区司法局

3、协办单位:

宝鸡市楹联学会

宝鸡市金台区楹联学会

宝鸡市金台区老年书画家协会

二、投稿方式

1、纸质稿请寄:金台普法征联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66号金台市民中心11楼, 邮编: 721004 联系人:毛勇 电话:0917-3153920;

2、电子稿件请寄至邮箱:sfj3153920@163.com

3、纸质稿件和电子稿件只能选择一种投稿方式,请勿一稿两投。电子稿件切勿用附件发稿或重复发稿。

三、征联要求

1、楹联突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主题,涵盖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依法治理等方面。内容既可注重“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反映金台历史底蕴;亦可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反映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紧扣征稿主题,蕴涵金台法治文化元素,文从字顺,意境深远,构思精巧,语言鲜活,符合格律,力求思想性与艺术性的完美统一。用典、集句注明出处。新旧韵皆可,但同一副(首)作品不得混用。

3、每位参赛者以三副(首)应征作品为限,文责自负。如要求使用笔名,请于来稿中注明。应征作品在未公布评奖结果之前,另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即视为弃权。

4、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职业、邮编号、联系电话、身份证编号,并注明“楹联征稿”字样。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用,主办方对所有入选及获奖作品享有处置权。
四、时间安排

本次大赛征稿时间从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止。届时由市、区两级楹联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应征楹联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审,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设二等奖5名,各奖人民币800元;设三等奖10名,各奖人民币500元;设优秀奖30名,颁发奖品一份;入选作品颁发纪念品一份。以上获奖作品在评奖结束后,请书法名家挥墨书写,装裱后进行展出,并集结成书。凡获奖作者均免费赠书一本。

六、机构设置

1、组委会

任:毕小平(中共宝鸡市金台区委副书记)

副主任:

罗科岐(中共宝鸡市金台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赵一鸣(中共宝鸡市金台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张志科(宝鸡市金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台区楹联学会顾问)

郭掌伟(宝鸡市金台区政府副区长、金台公安分局局长)

马天利(宝鸡市金台区政府副区长)

文(宝鸡市楹联学会主席)

陈宝庆(宝鸡市金台区政协副主席、金台区楹联学会顾问)

2、组委会办公室

任:

谢惠良(中共宝鸡市金台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宝鸡市金台区司法局局长)

副主任:

曹锦占(宝鸡市金台区楹联学会主席)

姚文郁(宝鸡市金台区司法局副局长)

勇(中共宝鸡市金台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员:

王华侠(宝鸡市金台区老年书画家协会常务副主席、秘书长)

牛宗明(宝鸡市金台区楹联学会常务副主席)

蔡 哲(宝鸡市金台区楹联学会副主席)


金台普法征联大赛组委会

二0一三年八月




[此贴子已经被中山道人于2013-8-14 1:53:36编辑过]


--  作者:中山道人
--  发布时间:2013/8/14 7:43:06

--  

  支持


--  作者:大河坎
--  发布时间:2013/8/15 16:35:15

--  

  

以下是引用中山道人在2013-8-14 7:43:06的发言:
  支持

  谢谢支持!


--  作者:何善兵
--  发布时间:2013/8/16 10:01:17

--  

  已支持两副联,无自动回复。


--  作者:中山道人
--  发布时间:2013/8/16 11:25:09

--  

  已支持三副联,发送成功,也无自动回复


--  作者:大河坎
--  发布时间:2013/8/19 11:45:08

--  

  顶顶!


--  作者:中山道人
--  发布时间:2013/8/19 13:43:04

--  
把金台顶起!
--  作者:大河坎
--  发布时间:2013/8/20 10:48:50

--  

  顶顶


--  作者:中山道人
--  发布时间:2013/8/21 20:37:28

--  
再把金台顶起!
--  作者:醉卧联乡
--  发布时间:2013/8/21 21:08:15

--  

  宜固顶支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8-21 21:10:33编辑过]

  
--  作者:大河坎
--  发布时间:2013/10/14 10:02:54

--  

   温馨提示:距离截稿只剩一个月多时间,此征联与太白山征联截稿时间相同,敬请各位联友抓紧赐稿。


--  作者:长河帆影
--  发布时间:2013/10/15 14:31:14

--  

  入选联者有书赠吗?


--  作者:长河帆影
--  发布时间:2013/10/19 10:02:03

--  

  已支持


--  作者:大音希声
--  发布时间:2013/10/28 8:26:59

--  
还把金台顶起!
--  作者:壮心不已
--  发布时间:2013/10/30 19:14:43

--  

  是面向全国吗?


--  作者:大河坎
--  发布时间:2013/10/30 20:18:12

--  

  

以下是引用壮心不已在2013-10-30 19:14:43的发言:
  是面向全国吗?

  是的,谢谢支持


--  作者:龙亢联人
--  发布时间:2013/11/19 21:27:34

--  
4、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职业、邮编号、联系电话、身份证编号,并注明“楹联征稿”字样。

请问:“地址”要不要写呢?有点犯疑!

--  作者:青石箫音
--  发布时间:2013/11/19 22:18:01

--  

  已支持,有回复。


--  作者:大河坎
--  发布时间:2013/11/20 8:41:46

--  
以下是引用龙亢联人在2013-11-19 21:27:34的发言:4、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职业、邮编号、联系电话、身份证编号,并注明“楹联征稿”字样。

请问:“地址”要不要写呢?有点犯疑!

地址是必须的。谢谢!


--  作者:龙亢联人
--  发布时间:2013/11/20 15:59:11

--  

  

以下是引用大河坎在2013-11-20 8:41:46的发言:
  
  
  

  地址是必须的。谢谢!


  
  谢谢大河坎先生的解疑。
--  作者:夜雪
--  发布时间:2013/11/24 12: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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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发去一副,有自动回复。致谢!


--  作者:梅兰芳菊
--  发布时间:2013/11/29 17:42:53

--  

  

以下是引用青石箫音在2013-11-19 22:18:01的发言:
  已支持,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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