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国粹论坛 (http://www.zhgc.com/bbs/index.asp) -- ●征联信息 (http://www.zhgc.com/bbs/list.asp?boardid=53) ---- 13.11.30截止:宝鸡市金台区普法征联大赛启事 (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53&id=358299) |
| -- 作者:大河坎 -- 发布时间:2013/8/13 21:12:05 -- 13.11.30截止:宝鸡市金台区普法征联大赛启事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金台普法征联大赛,现就有关事项启事如下: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 中共宝鸡市金台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 2、承办单位: 中共宝鸡市金台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宝鸡市金台区司法局 3、协办单位: 宝鸡市楹联学会 宝鸡市金台区楹联学会 宝鸡市金台区老年书画家协会 二、投稿方式 1、纸质稿请寄:金台普法征联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66号金台市民中心11楼, 邮编: 721004 联系人:毛勇 电话:0917-3153920; 2、电子稿件请寄至邮箱:sfj3153920@163.com 3、纸质稿件和电子稿件只能选择一种投稿方式,请勿一稿两投。电子稿件切勿用附件发稿或重复发稿。 三、征联要求 1、楹联突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主题,涵盖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依法治理等方面。内容既可注重“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反映金台历史底蕴;亦可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反映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紧扣征稿主题,蕴涵金台法治文化元素,文从字顺,意境深远,构思精巧,语言鲜活,符合格律,力求思想性与艺术性的完美统一。用典、集句注明出处。新旧韵皆可,但同一副(首)作品不得混用。 3、每位参赛者以三副(首)应征作品为限,文责自负。如要求使用笔名,请于来稿中注明。应征作品在未公布评奖结果之前,另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即视为弃权。 4、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职业、邮编号、联系电话、身份证编号,并注明“楹联征稿”字样。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用,主办方对所有入选及获奖作品享有处置权。 本次大赛征稿时间从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止。届时由市、区两级楹联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应征楹联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审,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设二等奖5名,各奖人民币800元;设三等奖10名,各奖人民币500元;设优秀奖30名,颁发奖品一份;入选作品颁发纪念品一份。以上获奖作品在评奖结束后,请书法名家挥墨书写,装裱后进行展出,并集结成书。凡获奖作者均免费赠书一本。 六、机构设置 1、组委会 主 任:毕小平(中共宝鸡市金台区委副书记) 副主任: 罗科岐(中共宝鸡市金台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赵一鸣(中共宝鸡市金台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张志科(宝鸡市金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台区楹联学会顾问) 郭掌伟(宝鸡市金台区政府副区长、金台公安分局局长) 马天利(宝鸡市金台区政府副区长) 强 文(宝鸡市楹联学会主席) 陈宝庆(宝鸡市金台区政协副主席、金台区楹联学会顾问) 2、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 谢惠良(中共宝鸡市金台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宝鸡市金台区司法局局长) 副主任: 曹锦占(宝鸡市金台区楹联学会主席) 姚文郁(宝鸡市金台区司法局副局长) 毛 勇(中共宝鸡市金台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王华侠(宝鸡市金台区老年书画家协会常务副主席、秘书长) 牛宗明(宝鸡市金台区楹联学会常务副主席) 蔡 哲(宝鸡市金台区楹联学会副主席) 金台普法征联大赛组委会 二0一三年八月 [此贴子已经被中山道人于2013-8-14 1:53:36编辑过] |
| -- 作者:中山道人 -- 发布时间:2013/8/14 7:43:06 -- 支持 |
| -- 作者:大河坎 -- 发布时间:2013/8/15 16:35:15 --
以下是引用中山道人在2013-8-14 7:43:06的发言: 支持 谢谢支持! |
| -- 作者:何善兵 -- 发布时间:2013/8/16 10:01:17 -- 已支持两副联,无自动回复。 |
| -- 作者:中山道人 -- 发布时间:2013/8/16 11:25:09 -- 已支持三副联,发送成功,也无自动回复 |
| -- 作者:大河坎 -- 发布时间:2013/8/19 11:45:08 -- 顶顶! |
| -- 作者:中山道人 -- 发布时间:2013/8/19 13:43:04 -- 把金台顶起! |
| -- 作者:大河坎 -- 发布时间:2013/8/20 10:48:50 -- 顶顶 |
| -- 作者:中山道人 -- 发布时间:2013/8/21 20:37:28 -- 再把金台顶起! |
| -- 作者:醉卧联乡 -- 发布时间:2013/8/21 21:08:15 -- 宜固顶支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8-21 21:10:33编辑过] |
| -- 作者:大河坎 -- 发布时间:2013/10/14 10:02:54 -- 温馨提示:距离截稿只剩一个月多时间,此征联与太白山征联截稿时间相同,敬请各位联友抓紧赐稿。 |
| -- 作者:长河帆影 -- 发布时间:2013/10/15 14:31:14 -- 入选联者有书赠吗? |
| -- 作者:长河帆影 -- 发布时间:2013/10/19 10:02:03 -- 已支持 |
| -- 作者:大音希声 -- 发布时间:2013/10/28 8:26:59 -- 还把金台顶起! |
| -- 作者:壮心不已 -- 发布时间:2013/10/30 19:14:43 -- 是面向全国吗? |
| -- 作者:大河坎 -- 发布时间:2013/10/30 20:18:12 --
以下是引用壮心不已在2013-10-30 19:14:43的发言: 是面向全国吗? 是的,谢谢支持 |
| -- 作者:龙亢联人 -- 发布时间:2013/11/19 21:27:34 -- 4、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职业、邮编号、联系电话、身份证编号,并注明“楹联征稿”字样。 请问:“地址”要不要写呢?有点犯疑! |
| -- 作者:青石箫音 -- 发布时间:2013/11/19 22:18:01 -- 已支持,有回复。 |
| -- 作者:大河坎 -- 发布时间:2013/11/20 8:41:46 -- 以下是引用龙亢联人在2013-11-19 21:27:34的发言:4、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职业、邮编号、联系电话、身份证编号,并注明“楹联征稿”字样。 请问:“地址”要不要写呢?有点犯疑! 地址是必须的。谢谢! |
| -- 作者:龙亢联人 -- 发布时间:2013/11/20 15:59:11 --
以下是引用大河坎在2013-11-20 8:41:46的发言: 地址是必须的。谢谢! 谢谢大河坎先生的解疑。 |
| -- 作者:夜雪 -- 发布时间:2013/11/24 12:49:28 -- 刚发去一副,有自动回复。致谢! |
| -- 作者:梅兰芳菊 -- 发布时间:2013/11/29 17:42:53 --
以下是引用青石箫音在2013-11-19 22:18:01的发言: 已支持,有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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