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国粹论坛 (http://www.zhgc.com/bbs/index.asp) -- ●征联信息 (http://www.zhgc.com/bbs/list.asp?boardid=53) ---- 12,11,20截止:2012广东禅宗六祖文化节 观音文化原创艺术作品大赛开始作品征集 (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53&id=334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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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中山道人 -- 发布时间:2012/9/14 16:38:02 -- 12,11,20截止:2012广东禅宗六祖文化节 观音文化原创艺术作品大赛开始作品征集
中华佛光文化网广东讯 为更好地传承南海观音文化,弘扬其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精神,“2012广东禅宗六祖文化节”将首次在佛山分会场举办“观音文化原创艺术作品大赛”。本次大赛面向全国范围公开征集关于南海观音文化的原创艺术作品,旨在通过创意新、内涵深、可欣赏、可收藏的观音文化艺术作品,打造出观音文化与民间艺术、现代生活相结合的新理念,为2012广东禅宗六祖文化节暨第三届南海观音文化节注入新的内容和形式。本次大赛将邀请专家学者集中评比、鉴赏、最后甄选出一批高质量作品予以奖励,并在观音文化节活动期间展览,获奖者将受邀参加本次展览。诚邀社会各界有兴趣的组织机构、团体、个人踊跃参加。 大赛主题: “广大灵感,慈爱人间” 作品征集日期:2012年9月至11月20日 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宗教文化交流协会、广东省佛教协会 承办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西樵镇人民政府等 协办单位:佛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等 策划执行单位:广东省禅宗文化研究基地 参赛方法 请下载“参赛作品登记表”(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连同作品寄至大赛组委会——观音文化原艺术作品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邮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74号广东外贸大厦十楼 联系电话:020-38874469、38874369 传 真:020-38874546 联 系 人:罗艳 13560110968 杨淳 13326405276 评选规则: 参赛者在征集期邮寄参赛作品并提交个人相关资料,由组委会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评委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严格按评审细则、评审流程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1、作品征集期:9至11月20日征集原创作品。 2、作品初评期:11月20日至11月25日,组织初评。 3、作品终评: 12月1至12月3日大赛评委会对入围作品进行终评,评审结果于2012年12月1日前在官网及官方微博等媒体公布。 4、展览\\颁奖:12月31对获奖作品予以奖励,并在观音文化节活动期间展览。 奖项设置 此次大赛邀请了专家评委以及国内知名学者、共同组成本次大赛评委会,负责对入围作品进行终评,为参赛作品提出权威、专业的点评和建议。 特等奖1名,奖人民币10000元;一等奖1名,奖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优秀奖20名,各奖人民币500元。 凡被评选为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作者,均获邀参加2012年12月31日观音文化原创艺术大赛的颁奖仪式及观音文化原创艺术展开幕式,组委会承担食宿;对获奖、入展的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本次大赛作品集一册。 作品类别 书法 内容:以观音文化相关内容为主题,兼及积极豁达、健康和谐的佛教慧语或古今诗词联赋等。 文类:楹联、诗词、偈语等 书体:不限 参评标准:书法征集作品为毛笔书法;作品尺寸整张6尺以内;作品请勿装裱;参评作品须如实填报《参赛作品登记表》,个人或团体报送的作品,不得多于3件(特别优秀的作品可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绘画 内容:围绕观音文化相关内容,以体现人间大爱,社会良好风貌为主题。 类型: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等。 参评标准:作品尺寸整张6尺以内;作品请勿装裱;参评作品须如实填报《参赛作品登记表》,个人或团体报送的作品,不得多于3件(特别优秀的作品可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工艺品 内容:以观音文化相关内容为主题 范围:雕刻(石雕、玉雕、木雕等)、瓷器(日用瓷、艺术(陈列)瓷等)、刺绣(彩绣、包梗绣 贴布绣 钉线绣 十字绣 抽纱绣等) 参评标准:参赛作品大小不限;参评作品须如实填报《参赛作品登记表》,个人或团体报送的作品,不得多于3件(特别优秀的作品可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注意事项 (一)参评作品必须是作者的原创、原件,并拥有该作品的全部版权。凡选送作品涉及到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一概与主办及协办机构无关,作者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 (二)参赛者须在参赛报名表中标明参赛作品价格。 (三)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收取参评、审稿、出版等一切费用。 (四)不符合参赛规格的作品,大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五)每位参加者最多只可获得两个奖项,特、一、二等的奖项不能同属一人。 (六)主办机构对参赛作品保留用于展览、出版画册、刊物等非商业宣传用途的权利,同时参赛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 (七)主办单位对于有意收藏的参赛作品可按参赛报名表中的作品价格进行购买。 (八)限与人力,主办单位不负责参赛作品的退还。如需取回参赛作品,需在比赛结束后一个月内,与主办单位联系,自行取回;逾期者将视为把参赛作品捐赠给主办单位。 (九)大赛组委会对所有报名者个人信息保密; (十)参赛和评审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附件下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9-14 16:40:08编辑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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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中山道人 -- 发布时间:2012/9/14 16:41:34 --
申明:本人申明此次参赛作品是本人的原创,并拥有该作品的版权。如作品涉及到著作权、肖像权、版权等法律问题,一概与主办及协办机构无关,本人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9-14 16:45:31编辑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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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班首长 -- 发布时间:2012/9/14 17:10:51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9-14 17:12:59编辑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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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和西典 -- 发布时间:2012/9/15 16:47:10 -- 繁琐,又无邮箱,考虑考虑再说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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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晚霞红满天 -- 发布时间:2012/9/16 18:37: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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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班首长 -- 发布时间:2012/12/14 18:28:42 -- 揭晓了,请点击查看: 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295&id=339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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