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国粹论坛 (http://www.zhgc.com/bbs/index.asp) -- ●征联信息 (http://www.zhgc.com/bbs/list.asp?boardid=53) ---- 12.09.30截止:2012年全国税收博文有奖征集活动启事 (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53&id=321300) |
| -- 作者:中山道人 -- 发布时间:2012/5/14 17:07:05 -- 已经支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5-14 17:10:30编辑过] |
| -- 作者:野农先生 -- 发布时间:2012/9/13 18:16:11 -- 发送移动短信有回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9-14 8:32:03编辑过] |
| -- 作者:国之魂 -- 发布时间:2012/9/14 16:16:27 --
联通的也没回复。 |
| -- 作者:和西典 -- 发布时间:2012/9/15 16:50:36 -- 设个邮箱该多好。 |
| -- 作者:余仁杨 -- 发布时间:2012/5/14 16:52:53 -- 12.09.30截止:2012年全国税收博文有奖征集活动启事
http://guoqing.china.com.cn/zwxx/2012-05/02/content_25282877.htm 中国国情-中国网 guoqing.china.com.cn 时间: 2012-05-02 发表评论>>全国税收博文(包括微博、短信、博客)有奖征集活动是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2012年税收宣传重点项目之一,它是在总结前几年全国税收宣传短信大赛经验基础上,结合网络传播新的发展形势确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微博、短信、博客等新兴传播工具,进一步拓展税收宣传形式和手段,使税收宣传更贴进社会、贴进生活、贴进纳税人。 一、活动时间 2012年4月25日至2012年9月30日 二、活动形式 2012年全国税收博文有奖征集活动分为微博、短信和博客等三种形式: 1、微博,在新浪、腾讯网站上设立此次活动的专门微博征集作品,每个参加者上传的微博数量最多为3篇,参赛微博形式包括文字、图片(包括漫画)或文字和图片的组合。 2、短信,设立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个上传通道征集短信作品,参加者可通过手机发送短信作品,每个手机号上传作品数量最多为3篇。 3、博客,参加者须拥有自己的博客,博客属地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互联网站,作者需上传自己的博文和博客互联网地址即视为参加征集,每个博文作者参加征集的作品最多为3篇。 三、征集内容 参加征集的作品除具有原创性及独立的知识产权外,还要重点表现税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反映税收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密切关系;宣传“税收·发展·民生”的宣传月主题,对符合征集活动要求的微博、短信和博客作品,将统一登载在全国税收博文有奖征集活动站点上。 微博作品,内容健康有益、积极向上;语言真挚生动、活泼诙谐、节奏明快、感染力强;形式喜闻乐见、适宜传播。作品以中文文字为主,形式不限,140字以内(含空格及标点符号)。 短信作品,题材不限,可以包括哲言、警示语、楹联、小故事、真情祝福、幽默等。为进一步突出作品的通俗性、群众性和易于传播性,作品须体现短小、精致、诙谐三个特点,字数不多于70字。 博客作品,主要征集税收评论、言论文章,也可以是研究探讨、政策解读、税务工作体会,以及表现纳税人在缴税过程中的感受等。博文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文体不限,字数不限。 四、征集办法及步骤 1、微博,主办方在新浪、腾讯网站上设立此次活动的专门微博征集作品,参加者关注@税收博文有奖征集或@中国税务报社或@中国税网即可发表征集作品。 2、短信,作者用手机将作品发送到指定的信息平台,移动用户文字短信发送至106575020906、彩信发送至1065790207,联通用户文字彩信作品发送至106550105216,电信用户文字彩信发送至1065901020000。资费为除正常短信费用外不另加任何费用。 微博与短信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且不得与往届获奖作品重复,往届获奖作品将在税收博文活动网站上进行展示,供广大参加创作者查询。 3、博客,作者在活动网站主页上将自己的博文和博客互联网地址上传。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作品征集阶段,由参赛者上传征集作品;二是作品展示阶段,由公众在活动站点上以跟贴、评论、打分的方式,对候选作品进行评议,确定入围作品;三是评选阶段,由评委会集体评选入围作品,确定获奖作品后,在总局网站、《中国税务报》和中国税网公布。 五、评选和奖励办法 1、微博作品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30名。 2、短信作品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30名。 3、博客作品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5名。 以上三类,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 另设优秀作品奖50名(不限作品形式),奖励价值为400元的奖品。 组织奖3至5名,主要奖励组织突出的税务系统内单位。 以上奖金均含税,由主办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获奖作者及组织单位将由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中国税务报社联合颁发获奖证书或奖状。 主办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参加竞赛活动。 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税务报社网络中心 吴川 010-83123005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巴方 010-63417551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中国税务报社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来源:税务总局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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