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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9.30截止:2012年全国税收博文有奖征集活动启事  (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53&id=321300)

--  作者:中山道人
--  发布时间:2012/5/14 17:07:05

--  

  已经支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5-14 17:10:30编辑过]

  
--  作者:野农先生
--  发布时间:2012/9/13 18:16:11

--  

  发送移动短信有回复。
  电信短信没回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9-14 8:32:03编辑过]

  
--  作者:国之魂
--  发布时间:2012/9/14 16:16:27

--  

  

  联通的也没回复。
  
  电信的好像有个很长的号,跟这提供的不一致。
  
  碰碰运气吧!


--  作者:和西典
--  发布时间:2012/9/15 16:50:36

--  

  设个邮箱该多好。


--  作者:余仁杨
--  发布时间:2012/5/14 16:52:53

--  12.09.30截止:2012年全国税收博文有奖征集活动启事

  

  http://guoqing.china.com.cn/zwxx/2012-05/02/content_25282877.htm

  中国国情-中国网 guoqing.china.com.cn  时间: 2012-05-02  发表评论>>全国税收博文(包括微博、短信、博客)有奖征集活动是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2012年税收宣传重点项目之一,它是在总结前几年全国税收宣传短信大赛经验基础上,结合网络传播新的发展形势确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微博、短信、博客等新兴传播工具,进一步拓展税收宣传形式和手段,使税收宣传更贴进社会、贴进生活、贴进纳税人。

  一、活动时间

  2012年4月25日至2012年9月30日

  二、活动形式

  2012年全国税收博文有奖征集活动分为微博、短信和博客等三种形式:

  1、微博,在新浪、腾讯网站上设立此次活动的专门微博征集作品,每个参加者上传的微博数量最多为3篇,参赛微博形式包括文字、图片(包括漫画)或文字和图片的组合。

  2、短信,设立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个上传通道征集短信作品,参加者可通过手机发送短信作品,每个手机号上传作品数量最多为3篇。

  3、博客,参加者须拥有自己的博客,博客属地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互联网站,作者需上传自己的博文和博客互联网地址即视为参加征集,每个博文作者参加征集的作品最多为3篇。

  三、征集内容

  参加征集的作品除具有原创性及独立的知识产权外,还要重点表现税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反映税收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密切关系;宣传“税收·发展·民生”的宣传月主题,对符合征集活动要求的微博、短信和博客作品,将统一登载在全国税收博文有奖征集活动站点上。

  微博作品,内容健康有益、积极向上;语言真挚生动、活泼诙谐、节奏明快、感染力强;形式喜闻乐见、适宜传播。作品以中文文字为主,形式不限,140字以内(含空格及标点符号)。

  短信作品,题材不限,可以包括哲言、警示语、楹联、小故事、真情祝福、幽默等。为进一步突出作品的通俗性、群众性和易于传播性,作品须体现短小、精致、诙谐三个特点,字数不多于70字。

  博客作品,主要征集税收评论、言论文章,也可以是研究探讨、政策解读、税务工作体会,以及表现纳税人在缴税过程中的感受等。博文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文体不限,字数不限。

  四、征集办法及步骤

  1、微博,主办方在新浪、腾讯网站上设立此次活动的专门微博征集作品,参加者关注@税收博文有奖征集或@中国税务报社或@中国税网即可发表征集作品。

  2、短信,作者用手机将作品发送到指定的信息平台,移动用户文字短信发送至106575020906、彩信发送至1065790207,联通用户文字彩信作品发送至106550105216,电信用户文字彩信发送至1065901020000。资费为除正常短信费用外不另加任何费用。

  微博与短信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且不得与往届获奖作品重复,往届获奖作品将在税收博文活动网站上进行展示,供广大参加创作者查询。

  3、博客,作者在活动网站主页上将自己的博文和博客互联网地址上传。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作品征集阶段,由参赛者上传征集作品;二是作品展示阶段,由公众在活动站点上以跟贴、评论、打分的方式,对候选作品进行评议,确定入围作品;三是评选阶段,由评委会集体评选入围作品,确定获奖作品后,在总局网站、《中国税务报》和中国税网公布。

  五、评选和奖励办法

  1、微博作品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30名。

  2、短信作品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30名。

  3、博客作品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5名。

  以上三类,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

  另设优秀作品奖50名(不限作品形式),奖励价值为400元的奖品。

  组织奖3至5名,主要奖励组织突出的税务系统内单位。

  以上奖金均含税,由主办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获奖作者及组织单位将由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中国税务报社联合颁发获奖证书或奖状。

  主办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参加竞赛活动。

  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税务报社网络中心 吴川 010-83123005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巴方 010-63417551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中国税务报社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来源:税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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