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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楹联学会发布联律通则(试行)  (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263&id=69487)

--  作者:中国楹联学会
--  发布时间:2007/5/23 11:13:13

--  中国楹联学会发布联律通则(试行)

按语: 中国楹联学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工作报告指出,楹联作为独立的文体,应该有自己的理论体系,运行规则。长期以来,联界在很大程度上习惯于套用诗律,没有自己一套行之有效、易于掌握的联律,长此下去,势必影响楹联文化事业的发展。这一论述,在 我国楹联界引起了广泛的共鸣。进一步把握楹联发展规律,尽快制订出一套既符合楹联文体自身特点,又切合时代发展需要的联律,已成为楹联文化事业蓬勃、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中国楹联学会学术委员会在广泛开展联格文则讨论的基础上,遵循“求大同,存小异”、“严而不死,宽而不滥”的原则,适时地制订了《联律通则(试行)》。这是楹联学术理论研究的重要成果,是我国楹联文化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

实施《联律通则(试行)》,必将对进一步提高楹联创作水平,普及楹联知识产生积极的影响。在楹联创作、评审、鉴赏的实践中,我们必须坚持联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我们由衷地希望广大联友在实践中继续关注《联律通则(试行)》,使其不断充实和完善,无愧于联界的基本法则。

联 律 通 则

(试行)


第一章 引 言

第一条 楹联作为有一千多年历史的独立文体,根植于中华民族悠久传统文化的沃土之中。从各种文学形式来看,楹联与包括骈赋、唐诗、宋词、元曲、民间韵律性文学等在内的其它文学体裁、语言、文论术语之间,既有互相包容、渗透、扶翼的共性,又有自己的规律、定则。

第二条 楹联是传统的格律文学,具有格律性、典型性。凡不符合联律基本要求的作品就不应称其为楹联。

第三条 楹联的基本特征是词语对仗和声律协调。每一副楹联,由上联、下联两部分构成。上下联从形式到内容均为相辅相成、对立统一的关系。

第四条 楹联文体质的规定性、适应性,要求创作与赏评坚持创新而不离传统体范,重律而尤见时代风徽的原则。

第二章 总 则

第一条 字句对等。上下联句的字数及其句数要相等。

第二条 词性一致。上下联句法结构的对应位置用词的词类属性要相同。

第三条 结构对应。联文用词的构成、词义的配合、修辞的运用,上下联要对应平衡。

第四条 节律对拍。联文语句的语流节拍,上下联要一致。

第五条 平仄对立。联文用词缀句按节奏安排平仄交替;上下联对应节奏点位置的用字平仄要相反。对于单边两句及两句以上的复句联,每句句脚之平仄按音步递换,句脚拼节形成“仄顶仄,平顶平”的格局。上联收于仄声、下联收于平声。

第六条 语意相关。上下联所表达的内容相关联,统一于主题。

第三章 附 则

第一条 用字的平仄声调遵循汉语音韵学的成规。(1)在近古与近代通行的韵书中,字分四声,“平声”不分阴阳,统称为“平”,“上声”、“去声”、“入声”三种声调为“仄”;(2)现代汉语字音以“阴平”、“阳平”为“平”,“上声”、“去声”为“仄”。判别声调平仄遵循“双轨制”,但旧声、今声在同一联文中不得混用。

第二条 语句的平仄结构以两字(两个音节)或一字(一个音节)为一个节奏,节奏点在每个节奏的第二字(一字节奏,节奏点即为该字,诵读时隔占一节奏),以此安排平仄重复交替。

第三条 语句的语流节律按“二字而节”的常规节奏安排。在其与句法结构的语意节拍不一致时,平仄结构是不变的,可据联文表达需求、作者态度表现与诵读需要组织或划分为种种相应的语意点顿句式。一副楹联,或依节奏,或依意顿,只用一种方式,上下联要一致。

第四条 使用领字,在上下联相应位置要一致,词性要相同,允许不拘平仄相反律,且不与被领词语一起计节奏。

第五条 原则上按现代汉语语法学体系的词性分类属对。据历史上诗联家创作、鉴赏实际,允许异类相对的范围大致包括:

形容词和动词(尤其不及物动词);

在以名词为中心的偏正词组中充当修饰成分的词;

按句法结构充当状语的词;

同义连用字、反义连用字、方位与数目、数目与颜色、同义与反义、同义与联绵、反义与联绵、副词与连介词、连介词与助词、联绵字等常见形式;

某些成序列(或系列)的事物名目,两种序列(或系列)之间相对,如,自然数列、天干地支系列、五行、十二属相,以及即事为文合乎逻辑的临时结构系列等。

第六条 对于历史上形成且沿用至今的几百种属对格式,例如:字法中的嵌字、衔字,音法中的借音、谐音,词法中的交股、转品,句法中的当句、鼎足、流水,等等,不能尽入于律,未列本通则者,以“律有,因律;律无,循例”原则定可否;凡对偶类修辞格运用得当,合于本通则要求即可视为成对。

第七条 巧对、趣对、借对(或借音或借义)、摘句对、集句对等允许不受典型对式的严格限制。

第八条 避忌:

合掌。

不规则重字。

上联尾三仄、下联尾三平。

第九条 本通则作为楹联创作、评审、鉴赏的依据,由中国楹联学会解释。

第十条 本通则自200761日起试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4 10:01:23编辑过]


--  作者:高山耕棘石
--  发布时间:2007/5/24 22: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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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设有《通则》讨论专帖,欢迎光临。
--  作者:白桦林
--  发布时间:2007/5/29 2: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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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联律通则一出。似乎可以对对联作另种分类。即杂体联。律通联。这和律诗出现相似。在唐以后把继承汉魏六朝的诗叫古体诗,把新兴的格律诗叫今体诗。而格律诗也是从继承中发展而来。其实古体诗中体裁很多,乐府,五言古诗、七言古诗。现代则把今体诗叫律诗,其他所有古体诗包括楚辞,四言古诗都叫古风。自由诗叫现代诗。对联自萌芽,产生。发展受各种文体影响,使对联多姿多彩。所以古体对联可分为骈赋体、乐府体、律诗体、词曲体、散曲体、散文体、民歌体。(例子很多,略)
而按本联律通所作统称律通联。之所以不叫今体联,是因为有许多前人写的联符合此律通标准。
2、关于此律通作为今后品联唯一标准可能有害于对联的发展。唐代律诗的兴起,并不否认乐府的诗歌的地位。试想如果把律诗当作诗歌的正统,而排斥其他体裁的诗歌,那屈原,陶渊明、李白、白居易、等人的在诗歌上的地位何在?李白、白居易、杜甫诗的成就并非取决于律诗,主要是他们的古体诗所取得成奠定诗歌上的历史地位。排斥其他体裁的对联,势必限制对联形式的多样性,对联将因太单调而会失去活力。这种继承太狭隘了。丢掉许多优秀的文化传统。
3、这里把马蹄韵作为总则提出,似不恰当的。在这里把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都否定了。对对联的写作束缚越多,对联就越难发展。

4、成语、人名、地名能否不受这限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29 2:27:21编辑过]


--  作者:小草草
--  发布时间:2007/5/30 14: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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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有些仓促,要经过深入讨论,才能试行,有好多东西还需要更多的商榷!有些十分不合理!!
--  作者:小草草
--  发布时间:2007/5/30 15:14:07

--  对联语通则的评价


藕是看到这个消息才知道有此通则,注册此网站就是专门为了楹联通则。因为,这是个重大问题,必须要发表藕自己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目前的楹联现状和日后的发展,那是绝对不容乐观的,必须认真对待。在这样食古不化、不思进取、文乎理乎地进行下去,对联的出路只有一条,那就是 —— 灭亡。我会在最短时间阐述自己的理论和实践观点,不愧对自小就扎在心中的对联情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30 15:43:46编辑过]


--  作者:植心斋
--  发布时间:2007/5/30 2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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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上面联友的观点我不赞同!对联通则的施行更能把中华传统文化艺术发扬光大!早就该这样做了,无规矩不成方圆嘛。此乃联界大事,谨表祝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30 20:08:03编辑过]

  
--  作者:幽谷子
--  发布时间:2007/5/31 11: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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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系大事,当慎之又慎!
  本人认为:1、现在确实是要有个通则之类的东西的时候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2、以什么做规矩,这事非同小可。不管这个规则是由谁定,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还是楹联学会?但最基本的还是要有大众基础,还要有历史沿袭,同时还要进行广泛的讨论,最终确定才好。总是觉得楹联学会这样作,既是好心,但有显得有些草率,甚至有些武断。3、谈点对《通则》的看法。总体来讲,《通则》还是体现了它的规范性,现实性,延续性和实用性,也确能起到集泛成流的作用。但里面还有值得商榷之处。比如,在平仄的要求上,似乎觉得过严了些。楹联产生很早,但楹联的创作讲究平仄规则则应在今体诗之后。今体诗的律句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楹联中的主流。现在,《通则》把律句四种基本句式(五言、七言各四种,这里只说五言)中的几种变格都排斥在外了,这表面上更加规范了格律,实际是更加束缚住了创作。律诗创作过程中,若没有那几种变格存在,那其中的难度可想而知了。律诗就能允许变格存在,为什么楹联不允许呢?比如说,三仄脚的问题,在律诗中,平平平仄仄句式,就可以变为平平仄仄仄,但要求第一字必平,这种例子在唐人律诗中十分常见:清晨入古寺,山光悦鸟性,江流石不转......,那么楹联中对三仄脚的界定,是否应该有个具体标准而不一概而论呢?至于三平脚,那是无话可说的,必须一票否决的。如果非要弄得楹联与律诗“互不往来”,恐怕这不是颁行此《通则》的初衷吧。
  最后还是那句话,慎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31 13:37:57编辑过]

  
--  作者:裁剪
--  发布时间:2008/12/4 23:12:27

--  
[转帖]中国楹联学会将颁发《联律通则》修订稿

编者按:《联律通则(试行)》自200761日公布以来,得到各级楹联学会及广大联友的普遍关注和支持。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学会在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联律通则》又作了认真的修改。现经中国楹联学会第五届第十七次常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从2008101日起正式实施《联律通则》(修订稿)。《联律通则》(修订稿),是对千余年来散见于各种典籍中有关联律的论述进行梳理、规范,凝聚着我国楹联人的聪明才智。他的制定和实施,是近年来楹联学术理论研究的重要成果,是我国楹联文化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必将对楹联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带来生机。在楹联创作、评审、鉴赏的实践中,必须坚持联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我们希望广大联友继续关注《联律通则》(修订稿),使其不断充实和完善。

联 律 通 则
(修订稿)
中 国 楹 联 学 会

引 言

楹联是中华文化宝库中的独立文体之一,具有群众性、实用性、鉴赏性,久盛不衰。楹联的基本特征是词语对仗和声律协调。为弘扬国粹,我会集中联界专家将千余年来散见于各种典籍中有关联律的论述,进行梳理、规范,形成了《联律通则(试行)》。在一年多的实践基础上,又吸纳了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修改,制定了《联律通则》(修订稿)。现经中国楹联学会第五届第十七次常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予以颁发。

第一章 基本规则

第一条 字句对等。一副楹联,由上联、下联两部分构成。上下联句数相等,对应语句的字数也相等。

第二条 词性对品。上下联句法结构中处于相同位置的词,词类属性相同,或符合传统的对仗种类。


第三条 结构对应。上下联词语的构成、词义的配合、词序的排列、虚词的使用,以及修辞的运用,合乎规律或习惯,彼此对应平衡。

第四条 节律对拍。上下联句的语流节奏一致。节奏的确定,可以按声律节奏“二字而节”,节奏点在语句用字的偶数位次,出现单字占一节;也可以按语意节奏,即与声律节奏有同有异,出现不宜拆分的三字或更长的词语,其节奏点均在最后一字。


第五条 平仄对立。句中按节奏安排平仄交替,上下联对应节奏点上的用字平仄相反。单边两句及其以上的多句联,各句脚依顺序连接,平仄规格一般要求形成音步递换,传统称“平顶平,仄顶仄”。如犯本通则第十条避忌之(3),或影响句中平仄调协,则从宽。上联收于仄声,下联收于平声。

第六条 形对意联。形式对举,意义关联。上下联所表达的内容统一于主题。

第二章 传统对格


第七条 对于历史上形成且沿用至今的属对格式,例如,字法中的叠语、嵌字、衔字,音法中的借音、谐音、联绵,词法中的互成、交股、转品,句法中的当句、鼎足、流水等,凡符合传统修辞对格,即可视为成对,体现对格词语的词性与结构的对仗要求,以及句中平仄要求则从宽。

第八条 用字的声调平仄遵循汉语音韵学的成规。判别声调平仄遵循近古至今通行的《诗韵》旧声或现代汉语普通话的今声“双轨制”,但在同一联文中不得混用。

第九条 使用领字、衬字,介词、连词、助词、叹词、拟声词,以及三个音节及其以上的数量词,凡在句首、句中允许不拘平仄,且不与相连词语一起计节奏。


第十条 避忌问题。(1)忌合掌。(2)忌不规则重字。(3)仄收句尽量避免尾三仄;平收句忌尾三平。

第三章 词性对从宽范围

第十一条 允许不同词性相对的范围大致包括:(1)形容词和动词(尤其不及物动词);(2)在以名词为中心的偏正词组中充当修饰成分的词;(3)按句法结构充当状语的词;(4)同义连用字、反义连用字、方位与数目、数目与颜色、同义与反义、同义与联绵、反义与联绵、副词与连词介词、连词介词与助词、联绵字互对等常见对仗形式;(5)某些成序列(或系列)的事物名目,两种序列(或系列)之间相对,如,自然数列、天干地支系列、五行、十二属相,以及即事为文合乎逻辑的临时结构系列等。


第十二条 巧对、趣对、借对(或借音或借义)、摘句对、集句对等允许不受典型对式的严格限制。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通则作为楹联创作、评审、鉴赏在格律方面的依据。由中国楹联学会解释。

第十四条 本通则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1日公布的《联律通则(试行)》同时废止。

--  作者:洞庭小生
--  发布时间:2009/2/24 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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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规矩当然好些,不然就令人无所适从了。


--  作者:三羊
--  发布时间:2009/4/2 17: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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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


--  作者:琢磨斋主
--  发布时间:2009/7/30 16: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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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附 则
2008年<<中国楹联>>第三,第四合刊本66页 第四章为"其它" 而不是"附则",何故?

--  作者:琢磨斋主
--  发布时间:2009/8/3 11: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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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附 则
2008年<<中国楹联>>第三,第四合刊本66页 第四章为"其它" 而不是"附则",何故?

--  作者:半步癫
--  发布时间:2010/1/11 8: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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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笑而过。


--  作者:山野
--  发布时间:2010/3/1 18: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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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学习
--  作者:秋风听雨
--  发布时间:2010/3/20 23: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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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楹联要想更好发展,同时中国楹联学会要加强对地方学会的指导,很多地方学会太烂了!


--  作者:血叶兰
--  发布时间:2010/3/22 10: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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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


--  作者:潮阳林琪
--  发布时间:2010/6/27 0: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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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代发展使文化再上一台阶,学会的通则恐怕会让后人取笑的......


--  作者:飞天小燕
--  发布时间:2010/9/29 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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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来银汉千尺练;
  剪出金人一寸丹。


--  作者:杨嘉伟
--  发布时间:2010/11/23 18: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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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大力推广,协会的领导和刊物更要严格遵守才行。


--  作者:也来看看
--  发布时间:2011/3/29 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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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潮阳林琪在2010-6-27 0:06:39的发言:
时代发展使文化再上一台阶,学会的通则恐怕会让后人取笑的......
现在就有人取笑了。
--  作者:草野
--  发布时间:2011/3/29 9: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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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也来看看在2011-3-29 9:09:29的发言:


现在就有人取笑了。

你敢用实名说话吗?俺就是看不惯你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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