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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楹联学会将颁发《联律通则》修订稿  (http://www.zhgc.com/bbs/dispbbs.asp?boardid=263&id=120406)

--  作者:中国楹联学会
--  发布时间:2008/9/22 11:21:53

--  中国楹联学会将颁发《联律通则》修订稿

编者按:《联律通则(试行)》自200761日公布以来,得到各级楹联学会及广大联友的普遍关注和支持。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学会在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联律通则》又作了认真的修改。现经中国楹联学会第五届第十七次常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从2008101日起正式实施《联律通则》(修订稿)。

《联律通则》(修订稿),是对千余年来散见于各种典籍中有关联律的论述进行梳理、规范,凝聚着我国楹联人的聪明才智。他的制定和实施,是近年来楹联学术理论研究的重要成果,是我国楹联文化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必将对楹联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带来生机。在楹联创作、评审、鉴赏的实践中,必须坚持联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我们希望广大联友继续关注《联律通则》(修订稿),使其不断充实和完善。




联 律 通 则

(修订稿)

楹联是中华文化宝库中的独立文体之一,具有群众性、实用性、鉴赏性,久盛不衰。

楹联的基本特征是词语对仗和声律协调。

为弘扬国粹,我会集中联界专家将千余年来散见于各种典籍中有关联律的论述,进行梳理、规范,形成了《联律通则(试行)》。在一年多的实践基础上,又吸纳了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修改,制定了《联律通则》(修订稿)。现经中国楹联学会第五届第十七次常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予以颁发。

第一章 基本规则

第一条 字句对等。一副楹联,由上联、下联两部分构成。上下联句数相等,对应语句的字数也相等。

第二条 词性对品。上下联句法结构中处于相同位置的词,词类属性相同,或符合传统的对仗种类。

第三条 结构对应。上下联词语的构成、词义的配合、词序的排列、虚词的使用,以及修辞的运用,合乎规律或习惯,彼此对应平衡。

第四条 节律对拍。上下联句的语流节奏一致。节奏的确定,可以按声律节奏“二字而节”,节奏点在语句用字的偶数位次,出现单字占一节;也可以按语意节奏,即与声律节奏有同有异,出现不宜拆分的三字或更长的词语,其节奏点均在最后一字。

第五条 平仄对立。句中按节奏安排平仄交替,上下联对应节奏点上的用字平仄相反。单边两句及其以上的多句联,各句脚依顺序连接,平仄规格一般要求形成音步递换,传统称“平顶平,仄顶仄”。如犯本通则第十条避忌之(3),或影响句中平仄调协,则从宽。上联收于仄声,下联收于平声。

第六条 形对意联。形式对举,意义关联。上下联所表达的内容统一于主题。

第二章 传统对格

第七条 对于历史上形成且沿用至今的属对格式,例如,字法中的叠语、嵌字、衔字,音法中的借音、谐音、联绵,词法中的互成、交股、转品,句法中的当句、鼎足、流水等,凡符合传统修辞对格,即可视为成对,体现对格词语的词性与结构的对仗要求,以及句中平仄要求则从宽。

第八条 用字的声调平仄遵循汉语音韵学的成规。判别声调平仄遵循近古至今通行的《诗韵》旧声或现代汉语普通话的今声“双轨制”,但在同一联文中不得混用。

第九条 使用领字、衬字,介词、连词、助词、叹词、拟声词,以及三个音节及其以上的数量词,凡在句首、句中允许不拘平仄,且不与相连词语一起计节奏。

第十条 避忌问题。

1)忌合掌。
2)忌不规则重字。
3)仄收句尽量避免尾三仄;平收句忌尾三平。

第三章 词性对从宽范围

第十一条 允许不同词性相对的范围大致包括:

1)形容词和动词(尤其不及物动词);
2)在以名词为中心的偏正词组中充当修饰成分的词;
3)按句法结构充当状语的词;
4)同义连用字、反义连用字、方位与数目、数目与颜色、同义与反义、同义与联绵、反义与联绵、副词与连词介词、连词介词与助词、联绵字互对等常见对仗形式;
5)某些成序列(或系列)的事物名目,两种序列(或系列)之间相对,如,自然数列、天干地支系列、五行、十二属相,以及即事为文合乎逻辑的临时结构系列等。

第十二条 巧对、趣对、借对(或借音或借义)、摘句对、集句对等允许不受典型对式的严格限制。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通则作为楹联创作、评审、鉴赏在格律方面的依据。由中国楹联学会解释。

第十四条 本通则自2008101日起施行。200761日公布的《联律通则(试行)》同时废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10 22:13:51编辑过]


--  作者:塞上飞鸿
--  发布时间:2008/9/22 17: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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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支持!~~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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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今试回头
--  发布时间:2008/9/22 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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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高山耕棘石
--  发布时间:2008/9/25 23: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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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雜糅 概念混亂 格律模糊 不得要領 ————香曼

严正支持香曼发言。

对联要进入学校。大学生、高中生、初中生有时间去学习这个规则吗?就是老师也很难备课!

为什么要使用“词品”这个概念?为什么不使用现行老师、学生都熟悉和使用的语法概念[《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行)中的概念)]。

全国的大、中学校、机关、团体都要大补“词品”课!可能吗?

结构不对应就不能写对联!

上下联句法结构中处于相同位置的词,词类属性相同”这句话的第一分句多余,会引来不良后果。事实上只要相对词的词性相同,对仗的成立与句法完全无关!

词性对从宽范围”一句,应明确指出与句法成分有关。

上下联词语的构成、词义的配合、词序的排列、虚词的使用,以及修辞的运用,合乎规律或习惯,彼此对应平衡。”这句话到底讲什么?

词序的排列、虚词的使用。”这是两种语法手段!撰文者明白吗?

集句对等允许不受典型对式的严格限制”。这句话是为黄鹤楼联一类糟粕开脱!

“由中国楹联学会解释”这句话就表明撰写人自已对“规则”失去自信心,怕别人的正确理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26 0:00:23编辑过]


--  作者:钟莹
--  发布时间:2008/9/26 10: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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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高山耕棘石在2008-9-25 23:59:23的发言:

古今雜糅 概念混亂 格律模糊 不得要領 ————香曼

严正支持香曼发言。

对联要进入学校。大学生、高中生、初中生有时间去学习这个规则吗?就是老师也很难备课!

为什么要使用“词品”这个概念?为什么不使用现行老师、学生都熟悉和使用的语法概念[《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行)中的概念)]。

全国的大、中学校、机关、团体都要大补“词品”课!可能吗?

结构不对应就不能写对联!

上下联句法结构中处于相同位置的词,词类属性相同”这句话的第一分句多余,会引来不良后果。事实上只要相对词的词性相同,对仗的成立与句法完全无关!

词性对从宽范围”一句,应明确指出与句法成分有关。

上下联词语的构成、词义的配合、词序的排列、虚词的使用,以及修辞的运用,合乎规律或习惯,彼此对应平衡。”这句话到底讲什么?

词序的排列、虚词的使用。”这是两种语法手段!撰文者明白吗?

集句对等允许不受典型对式的严格限制”。这句话是为黄鹤楼联一类糟粕开脱!

“由中国楹联学会解释”这句话就表明撰写人自已对“规则”失去自信心,怕别人的正确理解




修订稿中没有“词品”二字,只查到“词性对品”,这两者不是一个概念吧?“词性对品”应该没什么问题。
--  作者:高山耕棘石
--  发布时间:2008/9/26 18: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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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钟莹在2008-9-26 10:44:39的发言:



修订稿中没有“词品”二字,只查到“词性对品”,这两者不是一个概念吧?“词性对品”应该没什么问题。

“词性对品”是什么意义呢!我理解既然“对品”,不言而喻,“词性”有“品”,无“品”如何对?

中联会当给出解释。
毕竟,第十三条 本通则作为楹联创作、评审、鉴赏在格律方面的依据。由中国楹联学会解释。

钟先生能否深入谈谈个人看法,并举个“词性对品”的例子。

--  作者:高山耕棘石
--  发布时间:2008/9/26 18: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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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点:“词品”是现代语法概念。《暂拟》、《提要》已不用。一般语法书不见此概念(可能有我未见到)。王力著《中国现代语法》有这一概念。
--  作者:高山耕棘石
--  发布时间:2008/10/3 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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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词品”,词性有品吗?
权威解释还不出台。已经滞后了!不作为不好!

--  作者:张柏青
--  发布时间:2008/10/8 14: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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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联律通则出笼!

出笼;出了个不大不小的破笼子


--  作者:张柏青
--  发布时间:2008/10/8 14: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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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规矩?还是囚笼?

联律通则过月啦,险些难产,但并没胎死腹中,又堂而皇之地出来了。当然,这不是一件好事情。

对联是一种文学体裁。作为一种文体有必要进行这样细致地固定吗?而且如此详尽,要这样,不要那样;这么做行,那么做不行。这太束缚人了吧?我们也都见过别的文体,都没有搞什么通则之类,道理很简单,文学创作需要一个宽松的空间,设置边框四至是对文学创作的囚禁。独立文体的楹联也理该在其内。独立什么?独立与其它文体?文学艺术都是相通的,楹联即受其它文体的影响也影响其它文体。标榜独立其实就是自我束之高阁,划地为牢自囚自闭。发展,健康发展谈何容易。

对联应该不是少数人的专利。中国老百姓司空见惯。每逢春节,街道门市农家院门比比皆是,如同红色海洋。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具有群众性、实用性、鉴赏性,久盛不衰。这无疑是对的,但看看通则,是不是太深不可测了,条条框框太多太多了。这只能让群众望而生畏而止步。还把群众性放在首位,可别逗啦,枉谈群众性,是不是将群众性做为大旗和虎皮啦?对联也应该是扎根于人民大众之中,为人民大众而创作为人民大众所利用的。广大人民群众是楹联之花生长之土壤,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其结果必然是失败和短命的。

下面,仅就联律通则四处地方提点个人意见。也只能谈四点,其它多数都不懂。

一;笫五条之上联收于仄声,下联收于平声。

要这样即仄起平收,不要这样即平起仄收。请问为什么?初学者首先读的就是天对地,明明天在上非地对天。蓝天对绿地,鹰击蓝天对马踏绿地这都不行,非颠倒过来才对。真是不可思议。就此我也拜访过科班,归纳为两条,1老祖宗留传下来的,你见过平起仄收吗?历来都是仄起平收。老祖宗留传下来的都十全十美吗?不要平起仄收属于严重缺失,是不是丢了一半?2平起仄收读起来不顺畅,如刺在喉。天地,男女,前后都是这么读,反过来读地天,女男,后前倒是别扭。仄起平收就这么要求。

当官忧 应忧在国忧之前

为吏乐 定乐于民乐以后

热土一方 熙来攘往上海市

花开四季 姹紫嫣红长春城

我和科班读这两付对联,他就说不顺畅,我只好开玩笑说;那是你嘴不好使,到医院查一下,是不是痔疮犯啦。

二;第十条之3,仄收句尽量避免尾三仄;平收句忌尾三平。

看这两句话又好象允许平起仄收?如果允许,不是与第五条最后两句矛盾吗?上举两付联都是平起仄收,都是尾三仄和尾三平。尾三仄要尽量避免,尾三平要忌,。尺度精准胜于神七。有必要吗?尾三仄是腐蚀剂?尾三平是定时炸弹?通则即通用之规则。就是用或不用。严肃性有向题。它们进入楹联会给我们带来伤害吗?我认为正相反,平起仄收要大张旗鼓地用,这是我们老祖宗缺失的部分。通过我们要尽快地补上。尾三仄尾三平要广泛尽情地用,这是我们的薄弱环节,要抓紧。

新貌新容新村新游客新老聚会;.

古风古韵古县古牡丹古今飘香。

这付联的下联出自山西古县,上联是评选后改的。这付联有优点,1仄起平收也可,平起仄收也行。从那边读都行。2是好好漂亮的尾三仄和尾三平!一付联解决两个问题,弥足珍贵。3增强了实用性,提高了鉴赏性,属于创新。4最大的优点是连系实际,有实用性。

现在联坛盛行高雅风,低俗当然不能要。一付高雅联,不要一看就明白,字要生辟,词要生疏,一味追求阳春白雪。这严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结果造成实用性不足,鉴赏性有余;中看不中用;能奖不能挂。

三;第 用字的声调平仄遵循汉语音韵学的成规。判别声调平仄遵循近古至今通行的《诗韵》旧声或现代汉语普通话的今声双轨制,但在同一联文中不得混用。

普通话的每个文字,音韵都是四声。12声为平,34声为仄。这就完事。不行吗?非搞个近古诗韵旧声。旧声今声还双轨制。最要命的在同一联中不得混用。没学过诗韵,小地方,都没见过诗韵。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整付对联还提心吊胆,这联中是不是今旧声混用了?不用旧声就只用今声行不行?求您啦

四;第十三条 本通则作为楹联创作、评审、鉴赏在格律方面的依据。由中国楹联学会解释。必须坚持联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这句话在这搞明白了,看来中楹这回是动真格的啦。个人意见;这一条不要写在通则里,但可作。即可以作为楹联创作,评审,鉴赏在格律方面的依据。不要公开公布,一公布会让联外摇头联内叹气,为什么?相府门高,入内无望。问;楹联格律可不可以改革?允不允许创新?

联律通则,给个人总体感觉是因循守旧,跨越式倒退。抱残守缺。条条框框太多。实难照办。诚言,中楹的出发点是好的,希望我们的事实能健康发展,绝对是好心,但有好心不一定能办出好事。百灵鸟在笼中照旧愉快地歌唱。说实话,老师们一定很辛苦。再辛苦一下,不如把它分解为学联参考,联作参照之类。就这些条款写成多篇文章。求之不得了!

呼吁联内联外特别是联外人士,文化部啦,清华北大啦,高等学府文学院啦,编辑教授啦,斗胆邀请您们,有兴趣参加通则的讨论。啰嗦一大堆,肯定有错,欣然接受批评指正

  

  


--  作者:许宇锋
--  发布时间:2008/10/20 6: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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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规矩不成方圆。


--  作者:联一人
--  发布时间:2008/11/11 21: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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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人的通则!请问:书法家学会有没有《书法创作通则》?舞蹈家协会有没有《舞蹈创作通则》?作家协会有没有《小说创作通则》《散文创作通则》?………………
--  作者:高山耕棘石
--  发布时间:2008/11/14 7: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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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许宇锋在2008-10-20 6:57:02的发言:
无规矩不成方圆。
支持这一说法。
如何认识联律是我一直主张的,在论坛上我是第一个提出“认识”观点,不支持“制定”一说。

--  作者:丰收
--  发布时间:2008/12/4 12: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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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似乎是一件出力不讨好的事情!
  

  但
  对联发展到今天,理论上也该有个总结吧!是不是?
  这样对初涉联坛的人应该有帮助的啊!


--  作者:高山耕棘石
--  发布时间:2009/2/11 0: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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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都有朋友说“词性对品,是某些人杜撰的一个词”。我认为,这种说先搁下。先弄明白“词品”理论才能下结论。不知中国楹联学会公布了“词品”这个让人觉得陌生的语法理论了吗?
2008.10.1开始执行的联律至今有五个月了。

--  作者:洪边剑客
--  发布时间:2009/3/1 20:24:29

--  

  早已传达。


--  作者:丑时
--  发布时间:2009/9/5 7:30:18

--  
  我想要指出的是:中国文艺界的部门、协会,一般不作为,楹联协会已经很不错了!

  流传数千年,肯定需要总结!
  继承,肯定会扬弃!
  扬弃,肯定有争论!

  我给“中国楹联学会”献一策,很简单的操作,则可免除争吵!(请给我发短信咨询)

  但是本通则也有一个明显的“短板”:其定位,没有着眼于走向世界!!!没有这个眼光,就有愧于协会前面的“中国”2字。

  希望下次大会能以此为基本任务,赶快补课!

--  作者:泥裳雨衣
--  发布时间:2010/3/2 20:31:06

--  
以下是引用高山耕棘石在2008-9-25 23:59:23的发言:

古今雜糅 概念混亂 格律模糊 不得要領 ————香曼

严正支持香曼发言。

对联要进入学校。大学生、高中生、初中生有时间去学习这个规则吗?就是老师也很难备课!

为什么要使用“词品”这个概念?为什么不使用现行老师、学生都熟悉和使用的语法概念[《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行)中的概念)]。

全国的大、中学校、机关、团体都要大补“词品”课!可能吗?

结构不对应就不能写对联!

上下联句法结构中处于相同位置的词,词类属性相同”这句话的第一分句多余,会引来不良后果。事实上只要相对词的词性相同,对仗的成立与句法完全无关!

词性对从宽范围”一句,应明确指出与句法成分有关。

上下联词语的构成、词义的配合、词序的排列、虚词的使用,以及修辞的运用,合乎规律或习惯,彼此对应平衡。”这句话到底讲什么?

词序的排列、虚词的使用。”这是两种语法手段!撰文者明白吗?

集句对等允许不受典型对式的严格限制”。这句话是为黄鹤楼联一类糟粕开脱!

“由中国楹联学会解释”这句话就表明撰写人自已对“规则”失去自信心,怕别人的正确理解

我也支持一下。他们订他们的“通则”,我写我的对联。


--  作者:有时较真
--  发布时间:2011/7/24 15:15:08

--  

  高山先生提到”词品“,
  其实呀
  早就有人谈过这方面意见。
  
  认为《通则》这个东东,
  可以与常江等人的六要素拉开距离,
  但如果试图通过复活死亡了的词语——“词品”的方式,
  那么,怎么说都没有意思
  
  明明一个简单问题
  反而弄得复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7-24 15:20:05编辑过]

  
--  作者:智发
--  发布时间:2013/4/21 6:50:04

--  

  顶起、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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